关于开展医院双方签署不收和 不送“红包”协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31 浏览次数:5390
各临床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5月1日起,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工作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请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于6月3日(下周二)到仓库领取“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 书”。
二、从6月3日起,必须与每一位住院患者签订该协议书,5月1日后(含5月1日)入院但目前尚未出院患者也须签订。
三、本规定长期执行,签订后的协议书纳入日常病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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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