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门特鉴定表更新通知
时间:2014-04-14 浏览次数:14888
按汕头市社保局要求,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汕头市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旧版本的鉴定疾病证明书必须停用,请各位医师指导患者或患者家属到门诊挂号窗口,领取新版本的鉴定疾病证明书。
为进一步做好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鉴定工作,请各位具备特定病种鉴定资质的医师,严格按照医务科下发的《关于更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鉴定专家及科室主任名单的通知》医务发【2014】3号文,对应相应的病种执行鉴定,超出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鉴定范围的病种一律不予办理。
各位医师在填写《汕头市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的同时,应完善门诊病历就诊记录。新版《汕头市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新增“科室主任审核签名”一栏,由填写医师交给科主任审核签名,并指导患者或患者家属带齐有关鉴定疾病的相关检查报告,住院患者应附带出院小结等资料,前往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医保办办理。不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就诊就医的患者,一律不给予办理门诊特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