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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动态

患者家属无理取闹,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时间:2015-11-14  浏览次数:3917

11月12日上午,仙城镇人许某弟(男,32岁)得知其父亲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重症监护室治疗无效死亡,不分青红皂白,便带领其妻子和房亲到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闹事,砸坏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门诊大厅玻璃门以及重症监护室不锈钢门,并在院内抛洒大量冥纸,打伤前往现场制止的保安员,严重扰乱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正常医疗秩序。峡山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服正在打砸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的许某弟等人,并将带头闹事的许某弟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8月18日-11月12日期间,患者许创真(男,69岁,潮南区仙城镇人)因患重症肺炎、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等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然而从9月4日起,患者的儿子许某弟便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治疗费,并且不来医院看望父亲。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从人道主义角度出来,继续为许创真悉心治疗,承担其各类医疗和陪护费用,期间总共为其垫付医疗费26万多元。在整个救治过程中,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不存在任何医疗过失。

许某弟等人的恶劣行为,严重影响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情节十分严重,导致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部分医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和损失。

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也就是说,根据该规定,从11月1日起,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以及患者雇佣的“医闹”团伙中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要坐7年牢。因此,希望广大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遇事要沉着冷静,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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