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6-04 浏览次数:5350
各党支部:
现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粤纪办函[2016]436号)予以转发(详见附件),并就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发动组织党员干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党章和党内两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不漏掉一个党员,各支部书记及委员要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活动。(省纪委、市纪委将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抽查测试。)
请各支部于8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表格形式(详见附件)报送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7833004,邮箱:st_cnmsyy@126.com。
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6月 4日
粤纪办函[2016]436号.pdf